渭南市老年大学 关于加强活动团体建设的意见
学校各团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升学校各协会团体(以下简称团体)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现就加强学校各团体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以及陕办43号、渭办11号文件文件精神,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把各团体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充满活力、作用明显,彰显学校教学水平和广大学员良好风貌的老年活动组织,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新渭南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各团体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以市直离退休干部和学有所成的学员(团队成员统称学员)为主体,以有利于巩固创新教学成果,有利于发挥正能量作用,有利于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为准则,以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奋斗目标,坚持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保障、自我发展,经常性开展文化艺术活动。学校通过培育引导、搭建平台、提供信息、激励支持等形式,推动教学、活动互相促进、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各活动团队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规范活动开展
各团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活动团体管理办法》以及各老年团体章程开展活动,校内活动时间执行学校统一节假日安排。
1、指导管理。活动指导科具体指导管理团体活动开展。各团体应结合学校全年工作安排制定活动计划,年终报送总结及下一年度计划。以学校团体名义参加的各类活动事前要及时向活动指导科报告,并填写审批表,完善审批手续。
2、学习教育。团体在经常组织学员学习专业才艺的同时,注意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学员遵守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
3、活动内容。团体活动以文化艺术学习交流、展演展示为主。积极完成学校交办的活动任务,并适当组织学员在文化惠民、关心下一代和公益慈善等方面发挥正能量作用。
4、资料收集。团体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图片、文字资料并报送活动指导科统一归类建档。
5、信息宣传。团体活动信息要确定专人及时报送相关科室,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四、加强组织管理
各团体是渭南市老年大学直接领导监督和宏观管理下的学校内部群众性学术组织和艺术团体,各团体按照《渭南市老年大学活动团体管理办法》组织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各团体按照活动章程产生领导机构,负责处理、协调各团体相关工作并组织开展活动。为保证教学秩序,代课教师原则上不担任活动团队主要负责人。团体根据实际加强临时党支部建设,以党建促团建,保证团体的正确方向。
2、突出建章立制。规范使用团体名称,完善团体活动章程。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学习制度、活动制度、微信群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等,保证各团体依章依规安全有序开展学习活动。
3、注重队伍建设。根据各团体发展需要,注重加强对团体学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吸引更多有奉献精神、有社会活力和热爱老年活动的学员加入。学校鼓励各团体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团体依据各自章程在学校指导下及时换届,不断提高各团体活动能力。
4、严格奖惩机制。各团体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维护学校名誉。活动指导科要依照《活动团体管理办法》严把准入审批,每年对各团体的工作与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年度先进予以表彰,对于违反制度规定或长期脱离学校指导范围的团体,或因团体管理不善、学员言行不当,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学校研究后对该团体予以注销。
渭南市老年大学
2020年4月2日